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 2023-03-12
  • John Dowso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因工作人员失误,出现了部分笔误及遗漏,现更正补充如下:

  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曾玉荣持有其6.82%的股权,应林翠持有其6.82%的股权,应益林持有其4.36%的股权,应长林持有其4.36%的股权,应林美持有其4.23%的股权,应方林持有其3.41%的股权。

  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曾玉荣持有其6.82%的股权,应林翠持有其6.82%的股权,应益林持有其4.36%的股权,应长林持有其4.36%的股权,应林美持有其4.23%的股权,应方林持有其3.41%的股权。

  4、控股子公司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为公司畜禽养殖业务配套生产加工饲料产品,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拥有绝对控股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由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不认可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曾玉荣、应林翠、应益林、应长林、应林美、应方林提供担保资质,且经公司沟通要求后也未能提供有效的担保物,因此上述少数股东均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和反担保。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业务规模发展需要,由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丽水市绿生源饲料有限公司本次融资金额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除上述更正补充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因上述更正补充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为2021年11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在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截至2021年10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均未超过12个月。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1 年9月30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计算,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应收账款计提减值损失39.14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79.07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1年前三季度主要由于国内生猪市场价格发生大幅下降等原因,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541.86万元。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的。2021年1-9月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2,660.07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660.07万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2,660.07万元。

  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应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经审核后,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2021年1-9月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统股份”)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曾于2021年5月7日披露股份增持计划:拟自2021年5月10日起未来6个月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2021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华统集团《关于拟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二)增持原因:基于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

  (四)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期间:自2021年5月10日起未来6个月内完成(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八)增持股份买卖限制情况:华统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同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行为。

  鉴于华统集团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及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增持窗口期,且受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多个非交易日影响,在上述期间内不能增持本公司股份,能够实施股份增持的有效时间大幅缩短,预计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

  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本着诚实守信继续履行股份增持计划的原则,为避免在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期间,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导致公司股票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给广大投资者造成误判,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华统集团决定拟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即延长期限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5月9日止)。

  除上述调整外,华统集团原股份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华统集团为未能按原计划增持股份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朱俭勇、朱俭军、朱根喜、朱凯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关联监事俞志霞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华统集团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华统集团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规定,控股股东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延期实施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华统集团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对肝素钠粗品提取业务尚处于可行性论证阶段,本次仅为增加相关经营范围,未来公司最终是否会实际进行肝素钠粗品提取业务项目建设及经营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未来若实际开展肝素钠粗品提取业务,尚需取得政府部门相关经营许可和资质,公司目前尚无肝素钠粗品提取业务的任何经营许可和资质,未来是否能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和资质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提高公司生猪屠宰业务中部分猪副产品的利用价值,从猪小肠粘膜中提取肝素钠粗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肝素钠粗品是从猪小肠粘膜提取的硫酸氨基葡聚糖的钠盐。肝素钠粗品经过解离、肝素的分离纯化等步骤可制成低分子肝素钠类新型抗凝药等,具有抗凝、抗血栓等作用。公司目前核心主业为生猪屠宰,具有丰富的肝素钠粗品提取原料。

  同时,由于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概括、精简或进行表述调整,因此公司除上述增加经营范围外,在原实际经营范围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对经营范围进行了概括、精简或进行表述调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生猪屠宰;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速冻调制食品、豆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的生产与销售(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鲜猪肉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有房屋租赁;提供食品冷冻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低温仓储,食用农产品批发;药品生产、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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