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尊重审稿人

  • 2023-02-20
  • John Dow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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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期刊编辑部对审稿人的尊重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具体的做法上差别却很大。有的期刊酌情支付少许稿费;有的期刊发放“审稿专家”聘书;有的期刊在每一年度的卷终公布审稿专家的名单;有的期刊不仅公布名单,还公布审稿人所属的机构。因为在同行中,出现同名同姓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公布审稿人机构名称的做法更为严谨。

  有的期刊编辑部,对于审稿人审阅稿件的最终处理结果,篇篇都有反馈,这是颇受审稿人赞赏的。审稿人每年会审读许多稿件,没有精力追踪自己付出心血的稿件下落。期刊编辑部和作者是完全采纳、部分采纳还是没有采纳审稿人的意见,通过发表的稿件是可以看出来的。有些认真细致的作者会在修改稿中加批注,说明采纳修改意见的地方是如何修改的,也会给出无法采纳修改意见的理由。这显然对编辑部、审稿人都是有益的。

  如果审稿人可以及时收到所审读稿件的“见刊版”,对于他以后的审稿也是有帮助的。审稿人的意见为何有的作者全部采纳了?为何有的作者基本没有采纳?为何有的作者在A刊得到修改意见后没有修改,而改投B刊后“原封不动地”刊发了?这些问题,背后都有耐人寻味的因素在。

  一般来讲,审稿人的学科综合水平不会低于所审稿件作者的水平。笔者曾经手过一篇非常不错的长论文,作者是某知名院校教授,稿件被匿名送给另外一个知名院校(恰巧同龄)的教授审读,得到的竟然是比较尖刻的否定意见。意见文本虽然经过编辑的“磨去棱角”处理,作者的答复仍然是无法认可审稿人的意见。经过两次修改,稿件仍然没有得到审稿人的正面评价。稿件最终没有录用,非常可惜!

  笔者还遇到过这样的现象:一位教授审稿后返回的意见非常简单,就一句话“不予录用”。编辑部为了慎重起见,电子邮件询问了情况,请求再审一下。实际情况原来是审稿人出差外地、比较忙,又不好意思拒绝审稿,就请同事代劳了。这个同事就简单化处理了。最后,这个审稿人致歉之后,返回了详细的完善意见,稿件最终被录用了。

  出现这种简单否定情况的可能还有另外的原因作者正好与审稿人的“学术利益”有冲突,审稿人认识作者,对作者有偏见,不愿意看到自己审读的稿件发表或者较早地发表。审稿人的意见不会因为再审改变的,也会出现不公正的审稿结果。

  反之,如果一篇稿件得到的审读意见只是简单的一句“建议录用,直接见刊”,并无具体的完善意见,审稿人的态度或者工作就需要质疑了。这样的“简单意见”编辑部应该分析一下。莫非是编辑部的保密工作有疏漏?莫非是审稿人知晓了作者姓名且他们关系不错?

  在处理审稿人意见时,作者经常会遇到“修改后再审”的建议。审稿人往往会提出不少修改意见,还会关心这些修改意见是否被采纳了。笔者认为,这是比较负责任的审稿意见,不是简单地肯定或者否定,而是指出了具体的完善意见。“修改后再审”意味着论文有修改和完善的价值。这些意见有时候作者觉得无法完全采纳,换句话说就是修改起来难度比较大。

  有的作者对审稿人难办的意见视而不见;有的作者采取拖延战术反正稿件已经录用了,不细致地修改也“问题不大”。

  还有的稿件在“修改后再审”后的审读意见,仍然是“修改后再审”。出现这种情况是比较微妙的。如果作者修改不到位,那么审稿人对作者的改稿态度、耐心等可能大打折扣。这时候,如果作者仍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对待审稿人修改意见,被拒稿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当然,不排除少数讨巧的作者不修改稿件不是没有能力修改,而是修改能力很强。他修改后的稿件,压根就不计划给最初的投稿期刊,而是心中另有打算。最初的投稿期刊,不过是他进步的“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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