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发布后互联网保险面临大洗牌

  • 2022-09-22
  • John Dow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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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项改革会引起互联网保险的大洗牌,预计战况将比上一年重疾新规改革与旧定义重疾停售还要猛烈得多,因为这次涉及的不仅仅是重疾险,还有保障型产品,以及大家都很关注的管钱的保险。

  过去几年也许你对互联网保险的认知是,产品越出,性价比越高,保障越好,那是时候给大家泼一盆冷水了。

  过去保险行业的疯狂发展,国家也希望借着保险行业的大繁荣,帮助更多人解决民生问题如看病贵,养老贵的问题。

  银保监爸爸表示:“2019年,银保监会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共1.99万件,同比增长88.59%,是2016年投诉量的7倍,销售误导和变相强制搭售等问题突出。”

  由此可见,互联网保险的问题日益严重,互联网保险的规范整改是迟早都要面临的,而从今年的这个通知就能看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保险改革的决心。

  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不需要保险公司在全国各地分设机构,也可以全国销售,打破异地投保的限制。从2022年1月1日开始,所有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只能在互联网端口销售,不能放到线下销售,并且名称都必须加上“互联网”。

  也就是线上线下产品划分界限,一款产品要么在线上销售,要么在线下销售,不可以在线上和线下同时销售。

  如果是线下产品,只能放到线下销售,并且要求保险公司在当地有设立分支机构才可以经营销售。那新规里面的“线上线下融合开展人身保险业务”是什么意思呢?是指线下的产品,可以借助移动设备等工具,在线完成投保。

  为加强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销售互联网保险的保险公司需要达到以上所说的5个要求,整体来说,这个门槛不高,相当于互联网保险的入场门票。

  截止到2021年11月,百年人寿、安心财险、君康人寿、富德生命人寿、珠江人寿、长安责任保险、合众人寿、渤海人寿、前海人寿、小康人寿,这几家保险公司未能达到互联网保险的销售资格。

  因此在2022年元旦开始,在互联网渠道,就有可能会暂时看不到这几家保险公司的身影。当然,这只是暂时,因为每个季度都会进行审核,不满足要求的保险公司也会进入这个禁售互联网保险的行列,满足要求,又会重新开放销售的资格。因此,未来季度性停售的现象可能会偶有出现。其实这样是有利于促进想开展互联网保险的保险公司,完善运营能力,提高自身的偿付能力以及风险评级。

  分别是: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人寿、太平寿险、新华人寿、工银安盛、友邦人寿、阳光人寿、民生人寿、国华人寿、中美联泰、中信保诚、招商信诺、中宏人寿、交银人寿、恒安标准、中英人寿,长城人寿、光大永明人寿。那为什么要设置门槛呢,不管是销售互联网产品的门槛,还是销售10年期或以上的终身寿险与年金险的门槛。在过往,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给了很多消费者购买保险的便捷,保险的普及率大大提升,但是互联网保险的疯狂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隐患。因此出台了本次互联网新规,那是不是没达标的保险公司就不安全呢?其实不然,是因为非常安全,有了解过中国的保险监管体系的都知道,一旦保险公司即将或者已经出现系统系风险,银保监爸爸就会出面管教,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影响,具体可参考新华保险、安邦保险的监管历史。简单理解就是保险公司出问题了,国家政府会兜底。这是从兜底的角度了解保险公司的安全性, 现在这个互联网新规是从管教的角度来降低保险公司出现系统性风险。

  简单理解就是银保监爸爸要降低未来给你“擦”的次数。特别是储蓄型保险,一旦承保,就是几十年、甚至终身的事情了,而收益都是明确写进合同的,刚性兑付的,比如最近热卖的增额终身寿险,假如未来市场利率持续下降,出现利差损风险的可能性会增高。所以在互联网渠道销售10年期或以上的终身寿险与年金险的门槛更高的原因之一。

  一部分保险公司会有中介渠道,如果委托中介机构去销售互联网人身保险,中介机构也有中介机构要达到的要求。

  第一个条件是需要具有三年以上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经验。这一个条件利好头部的大型中介机构,但同时也秒了很多新的中小型中介机构。

  另外,保险公司如果想要销售医疗险,失能收入损失险、医疗意外险这几类服务需求性强的保险时,除了满足前面的要求,还需要在经营区域内设立省级分公司,或者和在当地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抱团服务客户,总之要保证线下服务的能力。

  2021年12月31日之后,基本上所以重疾险都会下架,因为目前线上在售的重疾险的名称,都是没有加上“互联网”的,如果要继续销售,必须修改名字之后重新上市。因为可以销售保障类产品的门槛不高,基本上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能达到,万一一个季度没达标,及时调整经营策略,1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是2021年12月31日之后,新上市的重疾险,保障是否如之前的一样呢,一样性价比都很高?还是性价比更高?不清楚。没有新规之前,任何保险公司都可以在互联网上卖重疾险,导致重疾险的内卷非常厉害,性价比一个比一个高。但是长期销售高性价比产品,对保险公司来说是有一定风险的,会影响到偿付能力与风险评级,一旦达不到互联网产品的销售资格,只能面临暂时退居线下的窘境。一旦进入这样的循环,消费者对这家保险公司的信心会降低,因此新规之后,保险公司参与性价比竞争的可能会降低。当然,新规之后,也有可能有些保险公司会降低资源、甚至不再投放资源到互联网渠道,毕竟销售渠道还有代理人渠道、经代渠道、银保渠道,这些渠道都是没有任何销售资格的门槛。另外新规对开展互联网保险的保险公司,在服务上有较大的要求,也就是运营成本增加了,那这部分成本从哪里来?因此,新规实施之前,有必要抢购重疾险吗?如果你目前已经有心水的产品想要投保,那么宜早不宜迟。因为现在线上在售的重疾险,性价比已经非常高。

  新规对补偿型医疗险、失能损失险和医疗意外险的互联网产品,有地域的要求。要么保险公司在当地有分支机构,要么就是跟在当地有分支机构的中介公司合作。其实这也是为了更好服务消费者,毕竟这类型的产品比较依赖的响应速度。

  目前在售的性价比非常高的终身寿险、年金险所属的保险公司,在新规之后,都会暂时失去互联网销售终身寿险、年金险的资格。而有资格销售保险公司,前面提到,符合销售终身寿险和年金类保险的保险公司只有20家,都是规模上偏中大型的保险公司,在售的终身寿险、年金险,性价比都比较一般。毕竟这类型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相对多一些,运营成本也相对较高,精算到产品之后,性价比会降低。简单理解就是新规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很难在互联网渠道购买到性价比较高的储蓄型保险。

  因此建议各位,近期考虑配置增额终身寿险或者年金险的,且买且珍惜吧,抓紧时间,这段时间已经陆续有产品在停售。

  新规之后,对于互联网保险产品,首先有些保险公司会暂时失去资格销售。其次是具备销售资格的保险公司,参与性价比竞争的可能会降低,同时互联网产品的运营成本的增加。

  互联网保险新规的落地,对保险公司来说,影响比较大的是中小型的保险公司,过往很多中小型保险公司都希望通过互联网迅速打开知名度,提高保费规模。但快速增长的同时,有利也有弊的影响,消费者买到了性价比更高的产品,中小型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提高了,然而也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导致投诉量激增。新规后,不仅有效提高了有开展互联网保险的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与响应速度,有利于消费者更加便捷地购买互联网保险,以及享受到更好的服务。虽然新规可能会降低中小型保险公司的发展速度,但是对整个保险行业的良性发展是有利的。

  最后敲重点:新规对储蓄类保险的影响比较大,近期有配置性价比较高的增额终身寿或者年金险的计划的朋友,真的要抓紧时间

  我是凹凸君,如果不知道怎么给自己和家人配置保障,但又希望好好规划保障,不买错不买贵,我们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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