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 2022-12-07
  • John Dowso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止2021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1-054、056、057号公告。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陈玲女士主持。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础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测试,经过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经过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8,375,288.24元,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8,837,528.82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43,667,283.77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对股东的回报以及公司实际的现金流情况,拟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

  按年末总股本 695,433,689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0.5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34,771,684.45元。本次分红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695,433,689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商誉减值》和我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在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46,048.21万元。我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我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项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测试,经过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我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或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情况,确定其信用风险所处阶段,据此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我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我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我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及客户信用风险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我司参考债务人平均违约概率,根据被担保人企业信用评级以及担保剩余期限,分别确定债务人违约概率,再根据担保损失追偿回收率以及折现系数计算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具体如下:

  公司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根据产品预期售价、后续投入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计算确定,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项目开发产品及在建开发项目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试并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具体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租赁市场预期租金收入、出租率以及预期运营年限等情况,估计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按其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39.72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239.72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 2020 年度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客观、线 年度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 2020 年度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公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在2021年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729万元,占2020年末归母净资产的1.22%。

  我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梁运斌、薛四敏、周济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 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 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 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 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 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我司关联关系:中交集团通过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司53.32%股权,是我司间接控股股东。

  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交集团总资产18017亿元,净资产3986亿元,营业总收入2871万元,净利润88亿元。

  中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和业务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履行。

  1、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原则: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实际接受或提供的服务,并参考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情况:本议案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我司及子公司以前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本年度的预计情况测算出的金额,相关协议由我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协商签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预计,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和业务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我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中交地产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会对中交地产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我司在上一年度积极拓展主营业务发展规模,获取新项目的数量及土地储备面积均较大幅度超过以往年度,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我司纳入合并范围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且多数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阶段,新项目所需人员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增加;新项目开发建设所需外部借款增加,导致费用化利息增加。

  本次预告的2021年一季度业绩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2021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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