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时事评论素材:以规范执法守治信仰

  • 2022-08-05
  • John Dowson

  12、不要询问世界需要什么。问问什么事情可以使你活跃,然后付诸实践。因为世界需要活跃的人。----霍华德瑟曼

  19、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可望有所成就。——黑格尔

  在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也守护着社会的和谐运行。而要维护信用体系,离不开对违法背信行为的制裁。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正是目前对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人们俗称的“老赖”——进行联合惩戒的一份文件。

  近年来,公众对“诚信滑坡”颇有怨言。最令人深恶痛绝的,莫过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失信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老赖”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制造资不抵债的表象;有的“老赖”通过假离婚、假合同转移财产,以各种方式干扰、阻碍执行。不久前发生在山东曹县的暴力抗拒法院执行事件,就是“执行难”的一个缩影。

  限制“老赖”入党、录用为公务员、担任国有企业高管,限制“老赖”坐飞机、坐高铁、领取政府补贴、从事食品药品行业,限制“老赖”子女上高收费学校……随着此次《意见》的出台,一张针对“老赖”的天罗地网正越织越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正在建立健全。违法背信行为不仅在当下受到制裁,更会在个人信用上留下难以去除的污点,对就业、升学、等重要事项造成长远负面影响。

  这也是世界各国诚信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许多人感慨,在一些国家,开证明不用盖公章,签个名就行;下馆子不用开,有收据就行;买车票不用找黄牛,网络预约就行……事实上,这些国家普遍诚实守信的背后,都有着强大的失信惩戒机制。如果不对挑战社会底线的失信行为加以惩戒,损害的不仅是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还有司法公信和权威、社会公平和正义。

  对“老赖”进行信用惩戒,光靠法院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行动。此次出台的《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中办国办印发,本身就表明了中央在顶层设计层面的重视。只有联合起来,补齐短板、形成合力,对“老赖”处处设限,真正戳到“老赖”的痛点,才能改变过去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的不正常现象,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和“破窗效应”的出现。

  需要提醒的是,随着失信惩戒机制的加快推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个人和单位产生重要影响,越是这样,越需要法治保障,越需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实施;法院要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审核纠错机制,确保名单信息的准确规范。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所谓“扬善必须抑恶”,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必能发挥牵引作用,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让“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浓郁起来,让人人守信成为闪亮的国家名片。

  公安机关被赋予一定的执法权,就是被赋予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每一次规范行使手中的执法权,都是一次对群众诉求的回应。

  法治社会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公民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也离不开执法者对法律的规范执行。如果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本身存在“毛病”,法治权威必然会在人们的心中大打折扣。正因如此,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以来,中央对公安规范化建设的反复强调,背后是全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仅仅满足于公安机关破了多少案,还会关注办案程序是否正当合法,是否尊重和保障了;已经不再仅仅满足于公安机关能提供哪些行政管理服务,还会关注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如何,是否存在“门难进事难办”。群众关注的深入,决定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度。此次《意见》正是立足于“深化”,从落实受案立案工作责任制,到进一步严格要求依法规范取证,再到规范执法窗口服务……一系列的新制度新机制,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也符合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

  适应新形势是一种“深化”,解决老问题也是一种“深化”,并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过去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发展成为将来的短板,影响整体工作向前推进。近年来,一些执法瑕疵、缺陷甚至是违法行为总是被迅速传播开来,接受公共的评判,接受法律制度的审视。这些瑕疵和缺陷给执法公信造成阴影,让法治权威蒙受损害,也让一些基层民警备感压力。然而,群众监督也是为了法律能够得到更充分准确的实施,为了整个社会能够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转,这和民警执法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看清这一点,才能变压力为动力,习惯于在镜头前执法。

  避免过去一些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的再次发生,关键在于让每一个公安民警深刻地认识到,拥有执法权意味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依法行使权力,必然要求根据群众的广泛意愿,按照群众的共同意志——法律,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公安机关被赋予一定的执法权,就是被赋予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每一次规范行使手中的执法权,都是一次对群众诉求的回应。自觉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这是《意见》着力解决的根本性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再好的执法制度和机制,都有可能和实际执法行为形成“两张皮”。

  还应该看到,一些法律制度的缺位,会让公安民警在解决新问题时束手无策;一些执法标准的不统一,也会招来群众关于“同案不同罚”的争论;一些群众的不理解不配合,一些领导干部的指手画脚,都会让公安干警感到左右为难。进一步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和良好的执法环境,也是确保公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当务之急。

  公安机关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建设者和保障者,也是践行者和遵守者。公安执法规范化程度越高,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就越能在全社会形成,给百姓带来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也就会越强烈。未来,伴随着《意见》的贯彻落实,伴随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深化,这种正相关效应必然会越来越彰显。

  不补学科补情商,最近,有位初三学生的妈妈反其道而行之,花了近2万为孩子购买了一套情商课,引来家长圈一片唏嘘。(9月20日《新闻晨报》)

  情商课程价格可谓不菲,市场价在一节课300元左右,这让很多家长直呼:“简直是贵族课程!”考虑到一方面学校的基础教育并没有涉及到这个方面;另一方面,情商课在某种程度上是会塑造思维,和同样价格昂贵的奥数课程相比,它确实能提升孩子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情商课逐渐成为一些经济能力殷实都家庭之选择。

  学生、家长的这种刚需,让情商教育这种概念化的东西,一时间就成为新兴市场,也造就了一个蓝海产业。投资前景看好,利润空间大,自然就会有众多商家和机构纷纷进场分肥。但目前来看,情商教育是否就真的“存在即合理”?学费不菲的课程是否就能给情商“充值”?在还没有标准和规范出台的前提下,市场就已经“穿鞋跑步”,对于这种先入为主,又有谁来对它进行监督?

  应该看到,一些家长之所以会考虑给孩子选择情商课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孩子孤僻、不爱交流。这种很多人都会遇到的“成长烦恼”,和情商表达在情绪、意志、耐受挫折等方面的品质还是有所区别。市场上流行的情商课程,更多在于对孩子以鼓励、思考空间以及增加沟通。这种趋向于心理干扰的流程,如果就能转变成情商培训并用它来挣钱的话,恐怕就太过短平快了。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未来教育发展的方向就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重点是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这为学生教育的综合性培养提供了重要遵循。因此,包括情商意识在内的素质教育,应当是义务教育领域的重要支撑,它也应该由教育主体来加强。如果只是抓住了分数和考卷,而学生其他素质教育的“业务”被市场全盘包办,这显然就达不成教育对知识输送和人格塑造的首尾相连。

  一些条件优渥的学校,已通过在学生中开展采访活动、户外演讲、播音实践、体育拓展等主题行动来推行情商培养。这种精英教育的“先知先觉”,造成学生、家长对于优秀学校的掐尖。但更多的普通学校还没有达到这种软硬件要求,因此留下了情商教育的空白领域。试想,情商课作为孩子们精神领域的补给品,如果任由市场化介入,恐非学生之福。因此,能否由某些非盈利的青少年组织来“代劳”,从而达到公益属性。譬如,美国的童子军机构,就通过一系列户外活动让孩子逐渐完成诸如自尊、公识及野外生存技能等价值观的灌输。这种经验,可以借鉴。

  9月17日,记者走访发现,在成都手机销售火爆的太升南路上,由于新“苹果”在初期发售量少,价格同样在水涨船高,最贵的一款iPhone7 plus甚至炒到24000元,足足是原价的两倍还要多。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购买苹果手机的人群里,学生占了3至4成,成购机主力军。(9月18日《华西都市报》)

  长期以来,苹果手机系列在我国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之间存在一种消费误区,成为一种时尚的象征,财富的炫耀。一些人千方百计以买到为荣,为iPhone疯狂的现象我们早不陌生,有富家子、土豪为此一掷万金的,也有屌丝为此的,更有黄牛借此爆炒的,“爱疯”的意思早已家喻户晓,“我把肾都卖了,你却不卖我”,网络段子此起彼伏,凸显畸形的消费主义以及人们对此现象的揶揄。

  最贵的一款iPhone7 plus炒到24000元,事实上是一种营销策略。每年iPhone出新机,前期都炒得很凶,畸高的价格是对新机的一种强势宣传,成功达到广而告之效应,也在初期‘吓’住消费者,让他们对比购买其他款式。其实对新旧机型都是一次大幅度的促销,而在一个月后,市场价格便能回归稳定水平,消费者应该看清迷局,理性购机。

  学生成购机主力,缘于家长的攀比心理以及补偿心理:“别个娃娃都在用,还是要给孩子买一个嘛”;家长为了满足孩子及自己的虚荣心,不惜花掉一两个月的工资来购买苹果手机,一味迁就盲目溺爱往往物极必反,或将苹果手机作为一种错误的奖励,孩子的超前消费、过度消费成为理所当然,使得孩子文化分数和受教育程度很高,而量入为出的财商及关爱亲人的“成绩”较低。

  学生狂购新“苹果”是消费主义的娇嗔。时时把引流消费潮流品牌纳入目标参照范畴,是一种价值误导,会对刚刚成年的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事实上,大学生要对家庭、对社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科学的参照,对自身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对未来设立一个长远规划和人生目标,要用知识和能力来装扮、提升自己,切莫因疯狂追逐一个“苹果”而迷失于消费主义的森林。

  继重庆、广西和深圳陆续出台针对校园贷监管政策后,上周,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了关于校园贷的“八项不得”。其中包括网贷平台不得向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提供借贷撮合服务;不得委托学生、校园工作人员、校园商户等在学校开展推销或代理活动;不得开展违规违法的催收行为等。(9月13日经济参考报)

  校园贷野蛮生长的历史,不过再次印证了“不作不死”之定律。2016年上半年,与爆发式增长的校园贷生意相匹配的,是“跳楼”、“裸条借贷”等各色负面传闻。借钱的、催债的……一幕幕惊天大戏,在校园与借贷公司之间上演。最后的最后,声压之下——8月24日,银监会就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明确提出,目前对校园网贷采取“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

  大势已定之后,属地管理的紧箍咒一声声念起。9月7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明确八项具体规定;次日,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牵头发起成立“上海校园贷绿色联盟”,提出“五要”规则……算上重庆、广西、深圳等地的规定,校园贷任性妄为的历史,基本算是快要画上句号了。

  借贷消费自然不是洪水猛兽,大学生作为成年公民,亦有合法的消费自由。不过,下面两组数据还是值得警惕:一是据统计,2015年,全国在校大学生有3000万左右,这个群体有超过80%的人资金短缺,估算消费信贷市场超过4000亿元。二是根据融金宝理财此前发布的《2015年大学生消费分期调查报告》,30家平台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中,七成费率不明确或者标示不清,逾期不还后,不同平台逾期费相差10倍。黑色公司、诱导消费、格式陷阱……当无序的校园贷市场呼风唤雨的时候,阅历尚欠、自制力弱的大学生们,估计难免会成为砧板上的鱼肉。

  有人说,禁得了,禁不了需求。这话当然很有道理,校园贷领域的问题,比如很多是违法事件,显然也不该让金融模式背黑锅。一刀切地禁绝校园贷,既不利于学生成长,亦悖逆市场规律。不过,此起彼伏的失范行为,起码传递了一个共识:校园贷当与高校保持安全距离。

  这个安全距离,当有两层含义:第一,校园贷可以“卖苹果”,但不能扮演“美女蛇”。一切以挑逗或蛊惑为手段的校园贷,恐怕起码是悖逆商业伦理的。第二,校园贷乱象中,即便是合规公司,不少也是违规操作,审核形同虚设、监管牛栏看猫,更别谈不少公司涉嫌高利贷式经营。如果不能及时“清理门户”,校园贷求生的呼声,恐怕就谈不上理直气壮。

  这两天,有不少读者反映,爱车不知何时身背“罚款0元、记0分”的奇怪罚单,不知道怎么处理。记者从福建厦门市部门获悉,这种警告性罚单也要处理,否则车辆将无法年检。(9月13日《海西晨报》)

  伴随着消费结构从生活必需品时代向耐用消费品时代转变,汽车逐渐从精英消费向大众消费过渡。尽管中国已经成为汽车大国,但与之相适应的汽车文明却尚未建立起来;作为一种“文化堕距”,一些司机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比时代潮流“慢了一拍”,背离交通规则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甚至见怪不怪。

  对交通违规行为开罚单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提升司机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的一种手段。与那种震慑性罚单相比,“罚款0元记0分”无疑是一种柔软的力量--这种警告性罚单对轻微的失范行为发出了预警,既达到了对司机进行制度化、规范化教育的目标,也以更加人性化、更有操作性的方式得到了司机的接纳。

  许多司机违背交通规则并没有很强的图谋性,即有计划、有目的地去破坏规则;许多情况下是为了贪便宜、图方便,是为了减少遵守交通规则的成本。不论是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抛撒物品,还是在驾驶室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抑或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机,这些失范行为程度轻微、面大量广,“罚款0元记0分”无疑实现了规则严肃性与执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

  罚款不是目的,催生汽车文明才是目标。罚款和扣分作为一种治理手段,不能过度利用甚至滥用。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既要有“问题意识”,看到交通违规行为的安全隐患和文明缺失;也要有“过程意识”,明白社会文明的塑造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时间和过程。只有将“问题意识”与“过程意识”有机结合,对交通违规行为的规训与惩罚才会张弛有度、刚柔并进。

  “罚款0元记0分”并非对轻微失范行为漠视和纵容,而是采取了一种宽严相济的方式。尽管没有罚款没有扣分,司机依然要接受惩罚。究其原因,轻微的失范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制止和教化,就会不断积累;轻度的失范行为就会演化为重度的失范行为,零散的失范行为就会形成集中的失范行为。只有防微杜渐,给轻微的交通违规行为及时戴上“紧箍咒”,才能避免出现更严重的后果。

  从“留纸条违停免罚”到“罚款0元记0分”,无不透视着社会治理观念的重塑与更新。与那种冰冷的罚单相比,这样柔和、温情的罚单,不仅更容易让司机接受,也有助于提升他们对交通文明的价值认同。说到底,文明出行离不开司机的公众参与,只有让司机真正地转变了观念,交通文明才会更有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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